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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

日期:2023-01-13 10:46:00  |  点击量:273

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建办市函〔2022〕361号)相关规定,请涉及企业自行修改相关资质有效期限。 具体修改方法: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录后,选择“企业基础信息补充”菜单,再选择“资质信息”模块,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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